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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央、省委和市委經濟工作暨城鎮化工作會精神,堅持走形態適宜、產城融合、城鄉一體、集約高效的新型城鎮化道路,突出各小城鎮地域性與特色性要求;推進小城市、特色鎮建設、老舊小城鎮改造和小城鎮管轄范圍內的村落建設,并在突出特色的要求下將“集約、節約、綠色、低碳”的理念融入小城鎮建設中,改造建設出一批“生態、文態、形態、業態”四態融合,地域文化特色鮮明的小城鎮,市建委出臺了《成都市小城鎮改造建設技術導則》(以下簡稱《建設技術導則》)。這是我市近年來首個針對小城鎮改造建設所作的標準規范。昨天,市建委召開新聞通氣會,對此進行了解讀。
平原區域不宜建設高層建筑
《建設技術導則》中提出的平原區域普遍性問題包括建筑形態樣式雷同,基本無高差變化、進退關系,沒有節點空間。優化方式包括通過原有組團結構確定街、巷、院的組織空間并有機組合,將建筑與景觀、街巷等有機融合;注重院落組團體系形成,院落、節點、公共建筑形成組團,有機生長成城鎮。
在建筑高度控制方面,老區多以低矮建筑為主。對于現有小城鎮建筑進行梳理,使其高度錯落有致。城鎮新區按照現有情況及規模類型,可適當建設多層及50米以下建筑。不宜建設高層建筑。在建筑色彩控制方面,新建、改建建筑以灰色系為主色調,在整體協調的同時可局部增加色彩變化,活躍空間并增強小城鎮可識別性;整體色彩感覺應明度彩度協調且不沉悶。在節點建設方面,建筑節點、廣場應臨近場鎮出入口、街道出入口、文化體現點及場鎮主要功能區進行打造。
山地區域 建筑色彩感覺應生態鄉土
就山地區域的普遍性問題,《建設技術導則》提出山地區域建筑多低矮,布局雜亂且零散,建筑質量較差,缺少市政配套設施。就布局及形態控制,《建設技術導則》建議依托于原有街區、組團、村落結構,結合山地等高線變化,選擇較為平坦的地段形成聚焦點,利用地形高差形成視覺錯落關系;盡可能不破壞原有地形地貌,順應地形起伏,依山就勢。
在建筑高度控制方面,對現有小城鎮建筑進行梳理,著重利用地形條件形成高差關系,房屋建筑應以低矮建筑為主,不宜超過三層建筑;高差關系中可局部利用綠化填補高差空白。在建筑體量控制方面,整體建筑體量應與原有建筑相協調,不應產生過大突破,輕盈靈巧,融入自然,和諧統一;采用吊腳,錯層,分臺等多種手法反映山地建筑特點。在建筑色彩控制方面,新建、改建建筑以灰色系為主色調,力求協調統一的同時,增加點綴色彩,注重于自然融合統一;整體色彩感覺應生態鄉土。
今后小城鎮改造將以導則為基礎
昨天,市建委村鎮處相關負責人在會上表示,該《建設技術導則》適用于我市市域范圍內,除成都中心地區以外的小城市、特色鎮和示范鎮建設、老舊小城鎮改造。“通過特色化小城鎮的改造建設,使這些小城鎮可以夯實文化底蘊,傳承歷史文脈,呈現出韻味十足、層次分明、美觀整潔、人居舒適的特征。”該負責人表示。
談到編制《建設技術導則》的原則,成都市建筑設計研究院相關負責人表示,成都市小城鎮改造建設,對于整個城鎮規劃應有統籌考慮,依據小城鎮原有地形地貌,結合本地產業和人文特點,構建“疏密有致,高低錯落,空間變化有序,特色塑造有據,配套設施有機”的組團化、人性化城鎮形態。
就下一步該《建設技術導則》的落實,市建委村鎮處相關負責人表示,將首先對區(市)縣建設局以及設計人員進行培訓;在接下來的小城鎮改造建設中,所用方案將以此為基礎進行設計,該《建設技術導則》同時也是方案的評審標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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